近日,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潼南天然氣發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詳情如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潼南天然氣發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變更重慶華電潼南一期2×500MW級氣電工程項目建設內容的請示》(潼發改文〔2025〕17號)收悉。我委于2023年2月下達了重慶華電潼南一期2臺50萬千瓦級氣電工程項目核準批復(渝發改能源〔2023〕185號),于2024年6月下達了項目業主變更批復(渝發改能源〔2024〕753號)。項目已于2024年6月開工建設,根據你委此次調整建議,經研究,現就核準內容變更事宜批復如下:
一、同意建設內容由“建設2臺50萬千瓦級燃機—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硝裝置等配套設施”變更為“建設2臺54.67萬千瓦燃機—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總裝機109.34萬千瓦,同步建設煙氣脫硝裝置等配套設施”。
二、原批復明確的其余事宜繼續有效。
請你委督促項目公司按要求完善相關建設手續,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推動項目高質量建成投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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