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按照196號文件要求,東北能源監管局牽頭,與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價格主管部門組成工作組,結合東北區域電力運行和各省(區)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實際,研究制定《東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實施方案》并及時上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
《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先立后破原則,通過完善升級東北區域輔助服務市場體系,進一步發揮好輔助服務在電力系統中的支撐調節作用,一是與時俱進,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品種。根據推動新能源消納,保證電力系統安全要求,新增調頻、省間備用、火電機組停啟調峰等交易品種。二是優化調峰輔助服務價格機制。統籌調峰需求、調節資源成本和新能源消納等因素,按照新能源項目消納成本不高于發電價值的原則,探索報價方式由單邊調整為雙邊,將報價上限確定為當地平價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三是進一步健全輔助服務市場與現貨市場的銜接機制。結合各地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進度,探索建立省內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四是加強協同建設監督管理。對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價格機制跟蹤監測,及時評估輔助服務資金使用、政策執行等情況,加強政策解讀,幫助經營主體更好理解與執行。
下一步,東北能源監管局與省(區)價格主管部門做好新舊政策的有序銜接,按照196號文件要求,抓緊修訂完善輔助服務規則,加強政策協同配套,保障政策平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