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原副主席賴明:
深化改革促進新型能源體系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升能源資源等重點領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做大做強一批國家重要能源基地。近年來,我國新能源發展迅速,已經成為全球新能源發展的主要力量,但在規劃協同、新能源消納等方面仍存在與新型能源體系不相適應的體制機制障礙和政策體系“卡點”“堵點”,主要表現在規劃體系尚待完善、新能源消納形勢嚴峻、協同保障政策機制尚待完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面臨挑戰、科技創新支撐能力不足等方面,亟待通過深化改革,促進新型能源體系高質量發展。
為此,建議:
一是堅持全國“一盤棋”,統籌各級各類能源規劃,理順能源規劃與環保、交通、國土空間等其他規劃以及市場化改革和能源監管的關系,推動能源發展區劃與行政區劃解耦,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能源安全與發展協調機制;打破孤立的能源分系統規劃方式,破除各能源類型之間條塊分割、相互獨立的體制壁壘,統籌推進能源戰略規劃;強化可再生能源源網荷儲規劃協同,圍繞產業布局合理配建電力基礎設施,推動能源與數字基礎設施規劃融合發展。
二是完善新能源市場化消納機制。優化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機制,合理補償調節成本,鼓勵傳統能源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升級;切實發揮新能源消納保障機制作用,深化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各省區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優化新能源偏差考核機制,給予新能源發電企業穩定的收入預期,加速提升新能源并網消納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協同保障能源安全的政策機制。堅持生產側與消費側同步發力,完善促進新能源消費政策機制和市場機制,深化輸配電等重點領域改革,加大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財政稅收金融支持力度,打通關鍵政策堵點,保障各項消納措施落地見效;完善能源監督管理體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促進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四是加快能源市場體系建設。落實關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等有關工作部署,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提高能源市場配置效率;完善發電容量成本回收機制,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統籌推進用能權、碳排放權、綠證、綠電等市場交易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綠證(綠電)抵扣碳排放量的方法和標準體系,暢通不同市場間的價格信號傳導。
五是進一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大政府對能源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動關鍵基礎材料、設備等技術升級;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完善能源技術創新服務體系,鼓勵能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進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支撐新型能源體系高質量發展的新型商業模式;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和產業規范制定,提升我國新型能源體系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