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禁止在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知,詳情如下: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禁止在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
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新增建設
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知
黔府辦函〔2025〕13號
遵義市人民政府,桐梓縣人民政府:
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工程是國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儲備項目,規劃裝機容量1600兆瓦。上水庫正常蓄水位1449米,調節庫容587萬立方米。下水庫正常蓄水位714米,調節庫容600萬立方米。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移民安置涉及桐梓縣小水鄉石場村、三壩村、田上村3個行政村。為確保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順利進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禁止在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內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為工程順利建設做好服務,特別是要向移民群眾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引導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顧全大局,為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搬遷和移民安置創造良好條件。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水庫淹沒區及工程建設區新增任何建設項目和其他實物指標。實物指標調查數量、種類要以設計單位和地方政府共同調查認可的數據為準,此后新增內容不予認可和補償。
三、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并按照建設管理程序經省和各級相關部門批準的在建工程作如下處理:
(一)上水庫1449米、下水庫714米回水范圍以下全部受淹的工程立即停建;
(二)上水庫1449米、下水庫714米回水范圍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至于喪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損失的工程是否停建,由當地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有關工程項目名單報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生態移民局,由省生態移民局商省有關部門和設計單位研究確定。
四、貴州桐梓大梁崗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涉及的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水庫淹沒區和工程建設區人口。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不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辦理人口遷入手續。違反本通知遷入的,不按移民對待,國家不負責搬遷安置。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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