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越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越府〔2025〕9號)。
其中指出,提升電力系統韌性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區電力負荷為124.9萬千瓦;到2035年,全區電力負荷為146.1萬千瓦。構建安全可靠的電網。落實市220千伏輸電主干網架,加快全區主干高壓電力通道建設,高壓線路全部埋地;進一步完善全區110千伏變電站布局,落實變電站選址。
同時,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支持開發利用太陽能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探索能源新型利用方式,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清潔能源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原文如下: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越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越府〔2025〕9號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越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越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已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反映。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文有刪減)
廣州市越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目錄
前言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現狀基礎和風險挑戰
第三章目標定位與空間戰略
第四章優化國土空間格局
第一節 國土空間總體格局
第二節 三條控制線劃定與管控
第三節 城市四線劃定和管控
第四節 國土空間規劃分區
第五章生態空間和自然資源保護利用
第一節 生態空間格局
第二節 自然資源保護利用
第六章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第一節 推動六大核心產業發展
第二節 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第七章提升生活空間品質
第一節 優化居住用地布局
第二節 構建公共空間與游憩體系
第三節 推動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第八章彰顯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
第一節 加強全要素保護與利用
第二節 聚焦特色文化保護與傳承
第三節 塑造城市特色風貌
第九章基礎設施與安全保障
第一節 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系統
第二節 健全綜合立體交通網絡
第三節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第十章促進土地集約節約高效利用
第一節 分區分類實施差異化更新
第二節 多措并舉實現精細化更新
第三節 協同推進更新改造與歷史文化保護
第十一章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第一節 規劃實施傳導
第二節 規劃實施監督管理
第三節 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
第四節 近期實施行動
前言
越秀區是廣州建城2200多年來未曾變遷的城市中心,是廣州城不斷拓展的原點。這里不僅是千年商都核心區和老城區的核心組成部分,還是廣州的行政、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政務、金融、教育、醫療等優質資源高度集聚。越秀區轄區面積較小,但經濟密度居全省第一,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共生共榮、齊頭并進、活力迸發。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上,越秀區需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開發空間受限等挑戰,以更高站位謀劃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格局,為增強中心城區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和服務能力提供空間保障。
本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廣州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以“激活、優化、疏解”持續邁出高質量發展的步伐。牢牢把握亙古亙今的千年城脈、底蘊深厚的千年文脈、繁榮興盛的千年商脈,積極探索存量時代高密度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為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越秀實踐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積極扛起越秀擔當、展現越秀作為。
第一章總則
第1條規劃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和《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實施的空間保障,對范圍內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作出總體安排和綜合部署,合理保護與利用全區國土空間資源,為增強中心城區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和服務能力提供空間保障,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等,制定本規劃。
第2條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廣州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走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與安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等為牽引,深入落實省、市的工作部署,堅持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推動廣州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繼續在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排頭兵、領頭羊、火車頭作用。
第3條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
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
5.《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7.《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
8.《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9.《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10.《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11.《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12.《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13.《廣州面向2049的城市發展戰略》
14.《廣州市越秀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15.國家、廣東省、廣州市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第4條規劃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推進綠美廣州、綠美越秀生態建設,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與城市發展相協調。
以人為本,民生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作為規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優化基礎設施布局、改善人居環境品質,力爭使人民生活質量實現較大提升。
傳承歷史,活化利用。高度重視歷史文化保護,處理好城市規劃建設與歷史文化保護的關系,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明傳承、文化延續,堅持系統保護、完整保護、全面保護,傳承文化根脈,以用促保。
深化改革,高質量發展。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為強大動力,弘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改革精神,堅定不移推進創新驅動和高質量發展,持續建設和優化現代化經濟體系,進一步增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活力。
第5條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越秀區的行政轄區,全區位于廣州市中心城區內。
第6條規劃期限
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遠景展望到2050年。
第7條規劃效力
本規劃是越秀區面向2035年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政策和總綱。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要在總體規劃的約束下編制,詳細規劃要遵循總體規劃,不得違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本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以加強規劃實施監督。
本規劃自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復之日起生效,由越秀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和擅自改變。因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政策調整、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或行政區劃調整等,確需修改本規劃的,須按法定程序進行修改。
第二章現狀基礎和風險挑戰
第8條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
越秀區位于廣州市中部,南臨珠江,北靠白云山,東部、西部、北部、南部分別與天河、荔灣、白云、海珠四區接壤。2020年常住人口103.9萬人,城鎮化率達100%,地區生產總值為3370.05億元,占廣州市的13.5%。
生態本底條件優越。地處白云山、瘦狗嶺丘陵區與珠江三角洲過渡地帶,河涌縱橫交錯,與外江相通,擁有流花湖、東山湖、麓湖等水域,公園綠地500米覆蓋率達93.8%,但人均公園綠地指標不足,連通度有待提升。
產業空間集聚不斷增強。作為千年商都核心,已形成東風路、環市路、中山路三大總部經濟帶,金融產業和樓宇經濟具備規模優勢,位居中國樓宇經濟(總部經濟)標桿城區前列。但樓宇經濟業態偏傳統,以批發和零售業為主,有待進一步提升產業能級和集聚度。
優質公共服務設施資源集中。公辦中小學密度高居全市第一,全國示范性、省、市重點中學數量眾多,吸引大量適齡兒童就讀,學位供給面臨較大壓力。全區擁有大量三甲醫院和全國百強醫院,引領作用明顯,但醫療設施的用地與建筑規模普遍較小,且受限于空間不足,設施擴建、新建難度大。
歷史文化資源豐富密集。承載廣州2200多年建城歷史,擁有豐富且密集的歷史文化資源,但活化利用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對傳統文化空間的帶動作用較弱,仍有較多高潛力的歷史片區待保護活化。
第9條風險與挑戰
城市防災系統風險。受全球氣候變化影響加深,臺風暴潮、暴雨內澇等極端災害性天氣頻發,降雨頻率高、強度大、時間集中。整體地形呈北高南低,建成區地勢平坦,要承泄北部山溪性河流的洪水,又常遇外江高潮頂托,潮位較高時內河涌自排能力不足,內澇成因復雜多變,對城市防洪防澇設施的風險應對能力帶來挑戰。
人口老齡化的挑戰。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速快、高齡化,全區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23.11萬人。老年人口的增加對社會保障體系帶來壓力,對醫療服務和養老設施的需求急劇上升。
開發空間受限的挑戰。面臨設施老舊、交通擁堵等一系列城市問題,尤其是歷史城區內部分居住空間品質不佳,改造需求迫切。全區開發空間余量不足,并受歷史文化保護等要求的影響,相應區域的更新改造難度較大。
第三章目標定位與空間戰略
第10條發展定位和核心功能
充分發揮廣府文化發源地、千年商都核心、公共服務中心優勢,建設成為彰顯廣府文化魅力、體現廣州綜合經濟實力的重要窗口城區,打造國際大都市核心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重要承載區、老城市新活力引領區。核心功能是公共服務高地、現代服務業示范地、國際科技創新地。
國際大都市核心區:更好發揮各級公共服務機構、高端醫療、優質教育集聚優勢,提升國際大都市核心區發展能級。依托環市東商務區等載體平臺,集聚發展樓宇經濟,大力引進國際化、領軍型、創新型企業總部,打造高能級灣區總部經濟基地,發展更多功能性機構和金融業態,提升對粵港澳大灣區高端資源的配置力。以廣州站打造“大灣區中心站”、交通商貿會展樞紐為牽引,構建全域商旅文體高度融合的國際消費中心新平臺,提升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核心區知名度。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重要承載區:進一步強化嶺南文化、海絲文化、紅色文化、創新文化資源的全要素保護、傳承和利用,打造文化核心地。以廣州傳統中軸線申遺為抓手,促進各類歷史建筑的分級保護與活化,圍繞北京路、海珠廣場、珠江沿岸等打造文化地標和經典游徑,提升歷史文化街區價值效益,講好越秀故事,進一步提升提高廣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
老城市新活力引領區:立足廣州千年城脈、文脈、商脈底蘊,提升城市精細化、品質化、智能化治理水平,激活中心城區存量資源價值,優化中心城區核心功能,以創新驅動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能級,塑造一流營商環境和民生服務品牌,吸引人才、資本、技術等高端要素回流,推動老街區煥發新魅力、老建筑承載新產業、老行業開拓新模式、由堵點蛻變為亮點、以難點催生治理,打造存量時代老城區煥發新活力的典范,助力廣州實現 “四個出新出彩”。
公共服務高地:保障各級行政服務安全、高效、有序運行。充分發揮優質公共醫療資源集聚優勢,打造立足粵港澳大灣區、輻射東南亞的國際一流健康醫療中心。依托優質基礎教育資源,進一步擦亮“學在越秀”金字招牌。豐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打造全齡友好城區,加快創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示范區。
現代服務業示范地:以創建北京路文商旅融合發展示范區為抓手,提升具有傳統特色的文化商業街區品質,建成嶺南特色鮮明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核心區。強化金融、專業服務賦能實體經濟,發揮金融機構省級總部集聚優勢,探索創建廣東省數字普惠金融試驗區等平臺。推動各類傳統商貿業向專業化發展、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向價值鏈高端轉型。以場景應用為引領,發展數字經濟、低空經濟等新興業態。
國際科技創新地:充分發揮中科院廣州分院、廣東省科學院等“大院大所”集聚優勢,聚焦5G應用、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新興領域,加快建設越秀硅巷、黃花崗科技園等科技創新重點平臺,打造科技創新高地。進一步集聚高能級科研平臺,推動眼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華南應用微生物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打響“越攬眾星”人才服務品牌,促進人才鏈、資金鏈、創新鏈深度融合。
第11條規劃目標與空間愿景
緊緊圍繞實現“第二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從歷史傳承、世界眼光和國家職責三個維度出發,推動實現“全球城市的活力中心”的目標愿景。
到2025年,打造深度市場化改革新高地、世界一流灣區核心門戶、獨具魅力的灣區文化中心、灣區創新樞紐,推動“四個出新出彩”取得重大成效,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引領區發展成效顯著。
到2035年,現代產業體系更加健全,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文化綜合實力更加突出,美麗越秀更有魅力。全面提升作為公共服務高地、現代服務業示范地、國際科技創新地的功能,初步建成全球城市的活力中心,建成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重要承載區、老城市新活力引領區、國際大都市核心區。
到2050年,持續深入建設全球城市的活力中心,全面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全面實現高水平中國式現代化,成為全球知名的文化中心、創新中心與服務中心。
第12條人口規模
實施“穩定發展,優化疏解”的人口策略。綜合考慮資源環境約束、人口變化趨勢、存量用地狀況和城市發展因素,預計2035年常住人口規模為103萬人左右。考慮半年以下暫住人口、跨全域通勤人口、短期商務旅游人口等在內的城市實際管理服務需求,預計管理服務人口130—170萬人。
引導人口合理布局。有序疏解歷史城區人口,引導區內各街道各片區人口密度保持在合理區間。結合更新改造,吸引就業人口向重點產業平臺集聚。
第13條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戰略
以國家和省、市發展戰略為引領,實施激活存量空間、優化服務供給、疏解非核心功能三大戰略,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國土空間品質提升,完善服務供給,提升國土空間治理水平,優化空間格局,引導高能級產業集聚,實現國土空間高效利用。
第14條規劃指標
圍繞全區國土空間總體目標和策略,落實高質量實現老城市新活力要求,形成國土空間規劃指標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盤棋”。
第四章優化國土空間格局
第一節國土空間總體格局
第15條構建“一橫三縱三片”的空間結構
“一橫”,為東西向的沿江路—現代金融集聚帶。依托珠江高質量發展帶,結合沿江金融產業平臺,打造沿江路—現代金融集聚帶。
“三縱”,為三條南北向的發展帶,其中西側依托廣州傳統中軸線,結合北京路商業街區和海珠廣場金融產業優勢,打造北京路—海珠廣場發展帶;中部結合環市東商務區和中山三路商圈打造環市東—中山三路發展帶;東側依托黃花崗科技創新園區、農林下路商圈、東山口商圈和新河浦歷史文化街區,打造農林下—東山口發展帶。
“三片”,為三片各具特色和重點的功能區,包括廣州火車站—流花—礦泉廣州中央高鐵樞紐區、環市東中央商務發展區、五羊新城廣州數字傳媒集聚區,各個片區聯動發展,發揮各區特色優勢,探索差異化發展路徑。
第二節三條控制線劃定與管控
第16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面積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目標為0平方千米。
第17條生態保護紅線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0平方千米。
第18條城鎮開發邊界
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面積32.21平方千米。優化城鎮開發邊界內空間資源配置,構建緊湊集約的空間結構。對各類建設活動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按照規劃用途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節城市四線劃定和管控
第19條綠線劃定與管控
劃定城市綠線4.78平方千米,包括23個承擔休閑游憩功能的公園和綠地。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規模不減少的前提下,綠線的具體邊界在下層次規劃中逐級細化落位,保持綠線的系統性和連通性。
細化落位后的綠線同步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綠線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符合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其調整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20條藍線劃定與管控
劃定城市藍線2.61平方千米,包括珠江前航道、主要河道及3個湖泊。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規模不減少的前提下,藍線的具體邊界在下層次規劃中逐級細化落位,保持藍線的系統性和連通性。
細化落位后的藍線同步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藍線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符合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其調整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21條紫線劃定與管控
將全區9片歷史文化街區3.51平方千米保護范圍、260處歷史建筑0.31平方千米保護范圍納入城市紫線。紫線的具體邊界在下層次規劃中落位。
落位后的紫線同步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紫線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符合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其調整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22條黃線劃定與管控
劃定交通、電力、防災減災的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黃線4處共0.23平方千米,包括廣州火車站,以及3處現狀、在建、界址已穩定且具有獨立用地的市政基礎設施。黃線應結合交通、市政等專項規劃,在下層次規劃中逐級細化落位,確保控制預留的空間不被侵占。
細化落位后的黃線同步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黃線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符合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其調整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節國土空間規劃分區
第23條建立國土空間用途分級管控體系
根據主體功能區戰略定位,統籌布局生態、城鎮功能空間。規劃分區內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與兼容用地,實現國土空間的全域全過程差異化管理,具體地塊用途和布局在下層級規劃中確定。
第24條劃分兩類國土空間一級分區
劃定生態控制區1.59平方千米,位于珠江前航道及麓湖水域,限制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開發利用活動,按照對應的生態環境、園林、水務等要求進行管理。
劃定城鎮發展區32.03平方千米,為除珠江前航道及麓湖水域以外的建成區,為城鎮集中開發建設并可滿足城鎮生產、生活需要的區域。
第25條明確城鎮發展區主導用途方向
按照主導功能明確、地上地下空間統籌的原則,在城鎮發展區基礎上劃分居住生活區、綜合服務區、商業商務區、綠地休閑區、交通樞紐區、特別用途區6類二級規劃分區。
第五章生態空間和自然資源保護利用
第一節生態空間格局
第26條構建“一核一廊多點”的生態空間結構
一核:白云山—麓湖生態綠核。以白云山風景名勝區、麓湖公園和雕塑公園為基礎,建設適宜野生動物棲息的生態源地,共同保護白云山生物多樣性,打造延續云山珠水的城央綠核。
一廊:珠江前航道生態廊道。落實廣州市區域生態廊道管控要求,與廣州市生態片區、廣州市碧道工程、珠三角地區水鳥生態廊道建設相銜接,加強水鳥棲息生境與遷移廊道的修復與建設,構建綠色生態水網和都市親水空間。生態廊道具體管控邊界和建設管控要求在專項規劃及詳細規劃中確定。
多點:以越秀公園、流花湖公園、烈士陵園、東山湖公園等生態公園、綜合公園為主的生態活力節點。
推進生態空間內生態修復和綠化建設項目,強化生態服務功能、提升生態產品價值。
第27條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堅持保護與利用相結合,在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前提下,統籌協調各類生態系統與城市系統的開發利用,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到2035年,生物多樣性得到切實保護,生態系統整體聯通水平大幅提升,生態空間質量顯著提升,生態系統健康發展。
加強對生態用地的保護,保護生態廊道、公園等野生動植物棲息地。限制建設開發,摸查現狀物種情況,定期監測,對珍稀物種實行就地保護,野生動植物以遷地保護于廣州動物園為主,通過建立健全監測網絡體系,保護野生動植物生境。
第二節自然資源保護利用
第28條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
落實市級自然保護地體系,劃定1個自然保護地,為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劃定面積為2.11平方千米。按照自然生態系統完整、物種棲息地連通、保護管理統一的原則,加強與白云區共建,確保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內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系統性保護。對于未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自然保護地,在進行開發建設活動時應遵守相關規定。
第29條凸顯山體資源的生態價值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原則,結合山體資源,重點建設白云山風景名勝區以及越秀公園,以自然保育和游憩利用為主,保護生物多樣性。依托山體資源完善城市公園建設,通過優化山體公園游覽路線、修整觀光步道,完善城市公園建設,提升城市山體生態景觀,凸顯山體資源的生態價值。
第30條完善水環境治理體系
加快完善公共管網,推進排水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完成排水單元達標攻堅、合流渠箱清污分流等治水工程,基本實現全區雨污分流。
第31條支持碳達峰碳中和
促進碳排減量,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優化居住、產業、公共服務設施和綠地空間布局,提高人居環境品質。發展綠色智慧交通,構建低碳、高效公共交通體系,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推廣應用。
提高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健全減污降碳協同機制。通過植樹造林、植被恢復等措施,提高轄區碳匯能力。抓好能源結構調整,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發展太陽能、氫能等新能源。
第32條土壤生態修復
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深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制定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計劃。細化土壤污染空間布局管控環境管理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控措施,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管理。
第33條大氣污染防治
持續深化常規污染物治理,推動環境空氣質量穩中向好,強化污染物協同控制。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控機動車污染,大力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使用和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第六章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第一節推動六大核心產業發展
第34條鞏固提升三大主導產業
現代金融。發揮廣州民間金融街、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海珠廣場文化金融商務區優勢,通過金融產業賦能實體經濟。以金融科技、創新型金融機構為抓手,培育發展金融新業態,引入金融科技重大基礎設施。建立具有全國示范性的民間金融管理和服務標準體系,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
生物醫藥與健康。圍繞東山口片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生命健康產業創新區,推動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鏈向研發端和技術轉化端延伸,構建以生物醫藥為主導、以高端醫療服務和中醫藥為特色的新型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體系。立足高水平醫療機構資源,發揮高校科研優勢,建設高水平臨床試驗中心,引進生物醫藥龍頭企業臨床研發總部。
現代商貿。充分發揮廣州中央高鐵樞紐區、北京路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環市東商圈的龍頭帶動作用,推動傳統商貿數字化轉型,構建涵蓋直播電商、跨境電商、內容電商、社交電商的電商生態發展體系。培育體驗中心、定制中心、品牌之家等商貿新業態,重點引入全球頂級零售商和品牌旗艦店,打造國內外知名品牌集聚地和潮流時尚傳播地。將北京路、環市東和中山三路三大商圈建設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嶺南特色商圈,挖掘文化特色底蘊,加強文商旅融合發展。
第35條做優做強三大特色產業
數字產業。以黃花崗科技園人工智能產業園、花果山超高清視頻產業特色小鎮、創意大道為核心,培育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超高清視頻等產業。推動數字產業與傳統產業融合創新,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文化創意。依托北京路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東山印象建設,大力發展科技型、智慧型、數字化的文創產業新業態。立足文創產業發展基礎,建設具有標志性意義的文創產業基地,打造具有越秀特色的文創產業品牌。
專業服務。依托沿江路、東風路和環市路,打造“大灣區專業服務業集聚高地”。充分發揮人才優勢,加快引進會計、法律、咨詢、保險等高級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依托國家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廣州)基地,大力發展商標、專利、版權“三位一體”的知識經濟。
第二節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第36條打造國際大都市文商旅融合發展軸
凸顯“廣州傳統中軸線”特色,實施“亮文化、提品質、注產業”工程,推動歷史文化資源的活化利用。引入文化創意企業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品牌,打造非遺主題的文創產品體系。結合歷史文化路徑和重要節點,引入文化體驗消費新業態,打造國際大都市文商旅融合發展軸。
第37條提升三大產業發展帶
提升“東風路總部經濟產業帶”。大力吸引世界500強企業落戶區域性總部,推動本土金融企業能級提升,培育本土科創企業向行業頭部企業、獨角獸企業轉化,形成一批知名總部經濟品牌,打造大灣區最具活力的總部經濟生態圈。
提升“環市路數字經濟創新帶”。加快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建設,加速超高清視頻產業集聚,引導人工智能、高端軟件與信息服務、智能網聯汽車系統研發、自動駕駛技術開發等優質企業布局,促進數字經濟多元化發展。
提升“沿江路現代金融集聚帶”。推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商貿金融等金融業態發展,發揮廣州民間金融街、海珠廣場文化金融商務區引領作用,打造都會現代金融服務樞紐。
第38條強化六大組團多點發展
推動東山口粵港澳大灣區生命健康產業創新區、廣州中央高鐵樞紐區、北京路文商旅融合發展示范區、海珠廣場文化金融商務區和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區、黃花崗科技園、花果山國家超高清視頻創新產業示范區等產業組團建設,協調發展、提質擴面,提升產業集聚輻射力。
專欄6-1 六大產業組團發展策略
1.東山口粵港澳大灣區生命健康產業創新區:以東山口為核心,加強生物醫藥與健康領域國際合作,引進國際頂尖的健康醫療先進技術和尖端設備,提高創新區的健康醫療技術和服務水平,聯合生物醫藥與健康領域企業、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打造國際健康醫療中心、生物醫藥技術策源地、全球新藥臨床試驗集聚地、生物醫藥與健康投資優選地、生物醫藥與健康高端人才匯聚地。
2.廣州中央高鐵樞紐區:以廣州火車站和流花商務區為核心,激活流花展館、廣州越秀國際會議中心、流花賓館等會議會展設施,建成集交通、設計、展示和信息傳播于一體的交通樞紐、商務中心、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結合低效用地再開發,推動區域產業價值鏈向“時尚會展”“高端商務”“總部經濟”等高附加值環節躍升。
3.北京路文商旅融合發展示范區:以北京路文化核心區起步區為范圍,以北京路商業步行街為核心,以“文化+”為主線,以創新為驅動,促進文化與商貿、旅游、科技、金融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以國家版權貿易基地(越秀)為支撐打造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平臺,加強片區品牌形象塑造與傳播,吸引年輕人才回流,緩解老齡化程度,產業引領提升片區活力。
4.海珠廣場文化金融商務區和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區:以高端金融服務為產業發展核心,依托廣州民間金融街和海珠廣場片區,推動海珠廣場周邊辦公場地升級改造,支持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產品創新,重點發展文化金融、科技金融、供應鏈金融以及養老金融、消費金融等業態,打造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示范標桿。
5.黃花崗科技園:以黃花崗科技園區為載體,發揮區域內高端科研資源優勢,著力引入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等高新技術產業,建設人工智能產業園等一批價值創新園區,將黃花崗科技園打造成為人工智能與科技服務區域示范區。
6.花果山國家超高清視頻創新產業示范區:依托廣州市廣播電視臺載體空間、傳媒基因,圍繞5G+4K/8K兩大核心技術,打造重點產業平臺,集聚超高清影視、動漫、電競等領域優質企業,推動超高清視頻產業與垂直行業深度融合,打造以超高清產業數字內容制作為核心的千億級超高清視頻創新產業示范區。
第七章提升生活空間品質
第一節優化居住用地布局
第39條優化居住用地供給
圍繞人口疏解和人口結構優化的目標,不斷優化完善居住用地供應與布局,大力推進城市更新盤活存量資源,分類分策推動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釋放低效居住用地潛力,提高政策性住房的供應占比。
第40條完善住房供應機制
堅持“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制度,健全完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為居民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住房。
改善老城區住房條件。結合老舊小區改造,補足設施配套短板,構建適老型居住社區,促進老舊小區房源的有效供給。
健全租賃住房供給。結合公房改造,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在重點區域周邊鼓勵自持租賃住房建設。積極推進“非住改租”相關工作。推進以人才保障住房和人才租賃補貼并舉的人才住房支持政策體系,加強高層次人才的住房保障。
第二節構建公共空間與游憩體系
第41條建設網絡化公共空間體系
統籌水系河涌、公園綠地、城市廣場等公共空間要素,重點打造古城文化核心、環市東路活力核心、麓湖公園生態核心、廣州火車站活力核心、二沙島生態核心五大公共空間核心區。重點打造珠江景觀帶、傳統中軸線地區等主要公共空間廊道,加強城市公共空間的串聯互通。鼓勵增加濱江城市公共綠地的寬度,已建或已批地區的濱江綠地可暫按現狀控制,遠期按規劃改造加寬,結合實際情況,可考慮配套文化、體育、休憩類等公共性服務設施。預留更多的通江廊道,通過場地、步行空間及建筑界面等設計,營造活力廊道空間。
第42條完善公園綠地體系
推進全域公園化建設目標,優化布局各類公園綠地,全方位挖掘存量綠地資源,探索城市立體綠化,提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到2035年,400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提升至95%以上。
積極參與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建設。完成白云山—麓湖—越秀山連通工程節點提升工程(云道二期),提升公園綠地連通度。
推動環白云山高質量發展帶建設。鼓勵塑造更開放的白云山公共界面,環山周邊宜以公園綠地為主,在白云山風景名勝區范圍外側宜設置綠化保護隔離帶,鼓勵預留公共開放的白云山通山路徑。
擦亮城市公園品牌。積極探索“公園+零碳”“公園+科普”“公園+文化”等多元特色主題,豐富公園的游憩、娛樂、康體等功能。
完善口袋公園建設。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充分利用公共建筑退線空間、濱水空間、街旁綠地、高架橋底等空間,規劃建設口袋公園,通過精細化設計,提升低效綠地品質。
推進城市立體綠化建設。充分利用建筑物、構筑物的墻面、橋架、屋頂、露臺等空間設置樹木、花卉、草坪或攀爬植物,創造多樣化的立體綠化空間。
第43條貫通城市綠道網絡
構建“骨干—社區”兩級綠道體系。骨干綠道為居民提供高品質的綠植景觀和高頻次的游憩休閑活動空間,社區綠道結合社區生活圈布置,串聯城市公園綠地、河涌水系等景觀節點。
第三節推動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第44條優化公共服務設施布局
強化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均衡布局。到2035年,實現醫療、教育、文化、體育、養老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15分鐘步行可達覆蓋率100%。
提高基礎教育品質。重點推進普惠性幼兒園建設,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挖掘幼兒園、小學、中學周邊的低效用地,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進教育設施就地擴容提質。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體系,提高各街道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覆蓋率。到2035年,至少建有1所符合國家標準的義務教育階段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
完善醫療資源配置。有序推進全區醫院改擴建項目建設。爭取大灣區醫療衛生政策互通試點,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醫學中心。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構建覆蓋全區的中醫服務網絡。推進社區衛生中心改擴建工程,進一步滿足社區衛生中心業務用房需求。到2035年,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22張。
推動建設文化體育設施。鼓勵文化、體育等公共設施立體開發,并對存量公共建筑進行活化利用。到2035年,人均體育用地面積達到0.4平方米。
構建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結合人口老齡化趨勢,打造老年友好型和互助型社區,強化醫康養設施銜接,整合建設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到2035年,每千名老人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社區日間照料覆蓋率達到100%。每個街道建設至少1個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頤康中心),每個社區設置至少1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頤康服務站)和長者飯堂,對于面積較小且相鄰的社區,可以考慮合并設立長者飯堂。
補充完善其它公共服務設施。結合城市更新項目補足派出所設施,合理配置交警用房。保障社工站(點)場地及設施設備,確保社工站(點)100%覆蓋。
第45條完善高質量15分鐘生活圈
圍繞宜居、宜業、宜游、宜學、宜養五大目標配置生活圈設施,并通過盤活現狀設施周邊低效用地和公房資源、兼容綜合性設施以補全設施缺漏。劃定35個生活圈,包括居住生活圈、商務生活圈和綠色生活圈。
居住生活圈具備教育、醫療資源,關注人口老齡化,主要服務居民,適當兼顧外來人口,提供類型豐富、便捷可達的社區服務,重點建設多功能運動場地、文化活動站以及實施住區綜合改造。
商務生活圈主要服務就業人群,重點推進低效商務樓宇更新改造,精準供給企業需求的差異化空間,重點提升共享、創新辦公空間品質,引導片區職住平衡;保障租賃住房供應,引入就業服務機構,鼓勵打造室內外共享開放空間;推動智慧系統應用,提升公共交通站點覆蓋率。
綠色生活圈兼顧自然游憩,營造綠色開放、活力宜人的公共空間,重點建設健康步道、沿河步道、社區文化活動展示空間等。
第八章彰顯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
第一節加強全要素保護與利用
第46條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
傳承嶺南文化、展現海絲文化、弘揚紅色文化、突出創新文化,賡續歷史文脈,全方位凸顯嶺南地區的政治軍事中心、中國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海上絲綢之路重要見證地的歷史文化價值,展現千年延續文化層疊的古城格局、嶺南風情中西交融的建筑風格、開放包容活態傳承的民俗非遺。
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保護對象主要包括山水格局、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城垣城廓、傳統街巷(含騎樓街);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改革開放優秀建筑;古樹名木及其后續資源;歷史名園、南粵古驛道、特色文化遺產路徑,工業遺產、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產、水務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名文化遺產等。
構建“一環兩軸多點”的歷史文化保護結構。“一環”為廣州明清古城輪廓形成的城垣遺址保護環;“兩軸”為古代傳統中軸線、近代傳統中軸線;“多點”包括重要歷史文化節點(西門口、南越王宮署遺址、大東門、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址、天字碼頭等)、歷史地標(鎮海樓、中山紀念堂、中山紀念碑、六榕寺塔、大佛寺大雄寶殿、懷圣寺光塔、五仙觀及嶺南第一樓、廣州圣心大教堂、中華全國總工會舊址等)、景觀節點(越秀公園、人民公園、廣州起義烈士陵園、海珠廣場、東山湖公園、流花湖公園等)。
第47條劃定歷史文化保護線
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的保護范圍和管控要求,根據《國土空間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編制指南》,將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以及各類歷史文化保護對象的保護范圍納入歷史文化保護線。對于納入保護名錄但暫不具備歷史文化保護線劃定基礎的,經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后,及時落實動態補劃。歷史文化保護線內的建設行為應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保護規劃的要求,充分保護并延續傳統風貌。
第48條實現歷史城區保護與復興
整體保護9.23平方千米歷史城區的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包括東濠涌—小北路—環市中路—環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江灣大橋等具體邊界圍合的區域。重點保護越秀山、珠江、東濠涌等山水要素,融入“青山半入城、六脈皆通海”的空間格局。復興傳統中軸線,保護重要視線通廊。落實歷史城區建筑高度管控要求,強化歷史城區空間秩序管控。
展現古城空間意象。保護不同時期的城垣城廓遺存和走向。保護越秀山廣州明城墻,加強越秀公園內城墻文化展示。提升環明清古城慢行環境,通過設置構筑物、景觀雕塑等方式展示遺存,還原城門意象。鼓勵通過數字化場景復原、虛擬漫游、混合現實導覽等多種形式呈現廣州古城演變歷史。
保護展示歷史水系。挖掘歷史水系的人文和生態景觀價值,加強水體兩岸綠化和文化景觀小品建設,沿線建設社區綠地,增加生態休憩空間,鼓勵利用地面標識、設置景觀水等方式展示歷史水系,重塑歷史氛圍。
推動廣州傳統中軸線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挖掘相關史跡點,加強對各史跡的保護和利用,整治改善環境景觀,保持史跡的歷史氛圍和環境風貌,推進傳統中軸線復興,建設廣府文化客廳,支撐廣州歷史文化名城和文化強市建設。
活化提升歷史地標。推進長堤、海珠廣場、北京路、廣州圣心大教堂、五仙觀及嶺南第一樓、南粵先賢館、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塔、懷圣寺光塔、中山紀念堂等歷史地標及周邊環境的品質提升,激活文化空間。
加強東山片區整體保護。協調大小東門內外歷史環境的格局特征,保護延續中西合璧、時代特色突出的建筑風貌。
第49條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活化
保護9片歷史文化街區和4片歷史風貌區,劃定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明確建設管控要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歷史風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續性,分類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內各類保護性建筑、傳統街巷、歷史環境要素、非物質文化遺產等。
第50條保護利用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
保護19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3處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74處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6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53處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加強文物本體及其周邊環境整體保護,不改變文物現狀,堅持原址保護,加強文物保護修繕和日常保養。文物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保護規劃的要求,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報批。加大文物向公眾的開放力度,加強文物科技創新,發掘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的多重價值,保障文物保護、利用、考古等合理空間需求。對需依法保護的歷史文化遺存,開發建設前應開展建設影響評估。對歷史文化保護線內可能存在歷史文化遺存的土地,實行“先考古、后出讓”制度。
保護8片地下文物埋藏區。落實建設前考古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區進行工程建設或者在地下文物埋藏區以外進行大型工程建設前,應當按規定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
保護260處歷史建筑和37處傳統風貌建筑。嚴禁擅自拆除和破壞,保持原有外形和風貌,加快傳統風貌建筑認定和保護。推動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活化利用,在保持原有外觀風貌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可以通過加建、改建、擴建和添加設施等方式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提供城市新經濟新產業發展的重要優質空間載體,營造城市活力場所。
第51條加強其他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
積極保護傳統街巷。保持23條傳統街巷風貌,精細化整治背街小巷,保護特色風貌,保護有傳統特色的路面鋪裝。分類制定保護指引和功能業態指引,包括特色騎樓街、廣府商業街、林蔭文化街、傳統生活街、近代風貌街5類。結合歷史文化遺產、廣場等活動空間,形成高品質夜間文化消費地標和夜間消費打卡地,營造新場景激活城市活力。
活化利用工業遺產。加強對工業遺產的價值研究和保護利用,鼓勵開展工業遺產活化利用。
第52條保護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
展示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結合文化設施,以及非遺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等工作,推進非遺的研究、保護、展示與宣傳,加強非遺產業化發展工作。以展示、交流、創新為目標,將廣東省廣府文化(越秀)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為具有廣府文化特色的廣州非遺街區。重點在北京路等歷史文化街區策劃開展民俗文化活動,搭建文化展示和交流平臺。
第53條加強特色文化遺產路徑的保護與活化
提升珠江文化帶。保護珠江文化帶的越秀區段,加強長堤大馬路南北兩側景觀界面的互動和交通聯系,加強起義路、北京路等步行空間的銜接。合理規劃岸線設施,保護歷史碼頭,加強珠江兩岸公共場所和夜景塑造,打造具有歷史魅力的標志性開放空間。
打造“最廣州”歷史文化步徑。以文旅商融合發展推動特色文化遺產路徑的保護與活化,串聯一批集中反映廣州歷史底蘊與文化特色、展現廣州傳統風貌的建筑、街道、街區,推進紅色基因、古都年輪、城央水脈、絲路遺風、街市攬勝、文宗之旅等主題歷史文化步徑的營造,拓展文化休閑、旅游游覽、購物消費等功能。
第二節聚焦特色文化保護與傳承
第54條展現海絲文化
加強南越文王墓、懷圣寺光塔、光孝寺等海絲史跡點保護,配合開展海上絲綢之路遺產考古、研究工作。打造串聯光孝寺、六榕寺、大佛寺、懷圣寺、五仙觀的海上絲綢之路文化主題線路,引入文化旅游、展覽、商業等功能,作為海絲文化融入城市生活的展示區。
第55條弘揚紅色文化
傳承弘揚、活化利用紅色文化資源,實施紅色基因傳承和革命文物保護工程,建設國家級紅色文化傳承示范區。整合近現代民主革命歷史文化資源,以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址、農講所、烈士陵園、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舊址等革命遺址為核心,打造東山新河浦“紅色+”文化體驗街區等革命史跡主題區域。
第56條傳承嶺南文化
以傳統中軸線為核心,建設廣州嶺南文化中心。運用空間設計手段,標識展示不同時期的城垣城門遺址,塑造可識別、可感知的古城輪廓與空間意象。重塑嶺南文化空間,推進城市文化地標和周邊環境的品質提升。打造廣府文化品牌活動,強化迎春花市、廣府廟會等文化品牌,加強設計、運營和宣傳推廣。
第57條推進創新文化
傳承改革開放精神,鼓勵多元主體參與,推動科技創新、產業煥新、城市更新聯動發展,打造高質量創新產業載體。活化改革開放優秀建筑,將創新文化打造為越秀特色的新名片。以業態升級帶動老城區創新發展,引導發展創意產業,將文化創意融入社區生活場景。
第三節塑造城市特色風貌
第58條加強重點區域特色風貌管控
加強歷史城區文化風貌區、新河浦及二沙島濱水風貌區、廣州火車站交通門戶風貌區三類重點區域的特色風貌管控,具體管控依據相關規劃要求落實。
歷史城區文化風貌區:保護城市整體格局和肌理,嚴格控制街道界面的尺度、風格和連續性。新建建筑應滿足文物建筑周邊建筑高度要求,滿足歷史文化保護要素以及城市視廊、街景、對景等對建筑高度的要求。注重全景式的歷史文化展示,形成歷史與現代交相輝映的城市風貌。
新河浦及二沙島濱水風貌區:形成“前低后高”的濱水建筑形態,臨江一線建筑(指未審批地塊主導功能建筑)宜做好高度控制,塑造有韻律感的天際線。沿珠江形成從傳統到現代多元交融的都市風貌景觀長廊,形成獨具廣州特色的濱水城市特色風貌。
廣州火車站交通門戶風貌區:加強打造樞紐門戶形象,整治周邊街區空間品質,打造現代的樞紐風貌。
支持根據地塊區位、周邊建筑和環境現狀等實際情況,通過城市設計和美學引導實現城市空間平穩過渡與銜接,在下層次規劃中對地塊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控。
第59條推進疏密有致的城鎮建設強度管控
結合公共中心體系、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條件、土地資源供求關系、配套設施承載力等,按照生態宜居優先、節約集約發展、疏密有致引導、高效有序布局的原則,劃定五級強度開發分區,具體地塊的開發強度以經批準的詳細規劃為準。
高強度開發地區分布在廣州火車站周邊片區。中高強度開發地區為大部分已建成區域。中強度開發地區分布在中高強度和中低強度開發地區的過渡區域,包括瑤臺片區、新河浦片區、黃花崗片區等片區。中低強度開發地區主要分布在城市一般建設地區,包括環白云山區域、二沙島片區。低強度開發地區為不開發或僅有少量低密度開發的城市生態保育區,包括白云山南部、麓湖公園、流花湖公園、越秀公園、東山湖公園等重要生態地區周邊。
涉及歷史城區、歷史風貌區等特殊控制區,應按照相應控制標準進行控制。涉及特色風貌、生態敏感、地質安全等的特定地塊,應當適當降低開發強度,并開展專題研究進行強度控制。
第九章基礎設施與安全保障
第一節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系統
第60條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優化用水結構。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加強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再生水的多元利用,鼓勵雨水利用,提倡水資源梯級利用和安全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到2035年,用水總量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達到上級考核要求。
提高供水系統應急調度及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供水管網,建成服務均等、多網聯動的供水系統。強化與周邊管網的互聯互通、互為備用與應急調度能力,提高供水系統應急調度及安全保障能力。
第61條加強能源安全保障
提升電力系統韌性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區電力負荷為124.9萬千瓦;到2035年,全區電力負荷為146.1萬千瓦。構建安全可靠的電網。落實市220千伏輸電主干網架,加快全區主干高壓電力通道建設,高壓線路全部埋地;進一步完善全區110千伏變電站布局,落實變電站選址。
加強管道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加強對現狀燃氣設施的保護,加強中壓主干管網與周邊管網互聯互通建設,同步完善區內中壓燃氣管網,更新改造老化燃氣管道。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支持開發利用太陽能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探索能源新型利用方式,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清潔能源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第62條完善污水收集系統
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修復現狀管網病害,持續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創建高質量排水達標單元。
第63條提升通信基礎設施
推動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信息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強化信息基礎設施集約建設和共建共享,推動互聯網骨干網、城域網擴容升級,全面滿足社會對信息基礎設施服務能力的需求。
第64條完善固體廢物處置流程體系
促進生活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推進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深入開展,加強分類投放容器和設施的設置;建立完善垃圾分類收運體系,配套完善垃圾收集點及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到2035年生活垃圾量約1700噸/日,推進垃圾收運設施升級改造,構建以大中型垃圾轉運站為核心的現代化收運體系。
建筑廢棄物的處置服從全市統籌,由區外消納場及處置中心處理。拓展市政污泥、河道淤泥資源化利用渠道;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環境監管,實現產生、轉移、經營處理和處置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第65條提高極端天氣應對能力
完善氣候相關災害風險區劃和減災預案。針對氣候災害新特征調整防災減災對策,編制極端氣候事件和災害應急處置方案。
第66條加強防洪排澇能力
防洪(潮)標準200年一遇,具備防御西江200年、北江300年一遇洪水能力,具備防御300年一遇潮位能力。
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等綜合措施,增強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內澇防治設計重現期不低于100年。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為新建項目、新建區域和成片改造區域不小于5年一遇;已建城區、改造特別困難地區2—3年一遇;下沉式立交隧道、地下通道等重要地區不小于50年一遇。可利用源頭減排、排水管渠改造、設置調蓄池、增加強排等綜合措施,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第67條洪澇風險控制線劃定和管控
優化防洪排澇通道。將珠江前航道涉及的為穩定河勢、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維護河道生態環境的區域劃定為洪澇風險控制線。洪澇風險控制線具體邊界在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中劃定及落實。
第68條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促進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
第69條提高地震、地質災害防御能力
提高防震抗震能力。建筑物避免跨斷裂帶建設,建筑抗震必須達到國家抗震設防標準。適度提高重要設施、災害高風險地段抗震設防等級。到2035年,基本達到防治精細、監測智能、服務高效、科技先進、管理科學的現代智慧防震減災水平。
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結合土地整治、生態修復、更新改造等工作開展風險隱患綜合整治。深化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數智化管控平臺,基本實現地質災害風險隱患雙控現代化。
第70條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健全“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將“平急兩用”相關要求納入規劃建設管理全流程,強化設施應急轉化能力,提升城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韌性水平。完善城市生活物資物流設施網絡,提升“急時”快速就近調運物資能力。有序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相關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到2030年,與高質量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超大城市“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體系全面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全面建成,平急功能有機結合、高效運轉,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動態平衡。
第71條提升城市安全運行保障能力
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升應對重特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能力。提升供電、供熱、供水、排水、燃氣、通信等重大生命線設施和廊道的綜合抗災能力。完善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形成以中心指揮調度為核心、各120急救網絡醫院聯合的院前急救醫療體系,急救半徑控制在4千米以內。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體系。完善消防站設施布局,加快推進特勤消防站建設;強化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綜合體滅火及應急救援能力;完善專項救災能力建設,提高消防保障力度。
優化公安設施布局。配合落實公安設施用地,按照“市—區—街道—社區”配置相應等級設施。城市街道級公安設施的服務半徑宜為1000—1500米,社區級公安設施的服務半徑宜為500—800米。
第72條優化應急避難場所布局
優化應急避難場所布局,構建適應全區人口規模和密度分布的“中心—固定—緊急”應急避難場所體系。設置越秀公園、烈士陵園、麓湖公園等3處中心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各類應急避難場所的布局、數量與服務范圍的避護人員需求相適應,在生活圈層面構建城市健康安全單元,完善應急空間網絡。每個街道至少配置一個固定應急避難場所,每個社區至少配置一個緊急應急避難場所。到2035年,人均應急避難場所面積達到2.0平方米。構建以干線公路和主干道路等為主的安全、可靠、高效疏散救援應急系統,落實區域性應急疏散通道1條。
第二節健全綜合立體交通網絡
第73條交通發展目標和策略
構建“高效率聯系、高強度支撐、高品質服務、高活力營造”的現代化高質量綜合立體交通體系,增強與粵港澳大灣區的交通聯系,促進地區交通與產業用地發展融合,保障綠色交通出行。到2035年,綠色出行比例達到85%以上。
根據越秀區內發展差異情況,實行交通“差異化”發展策略:綜合交通樞紐地區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干系統的立體綜合交通系統,完善集疏運交通體系,促進站城一體、產城融合發展;歷史文化街區構建慢行、公交與文化遺產展示相適應的交通體系,實現歷史文化名城資源的有效串聯和方便可達;生態景區健全與生態協調的綠色交通體系,增強慢行網絡的連通性,支持綠色交通優先發展;其他地區發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按照“小街區、密路網”的要求提高道路網密度。
第74條提升廣州火車站樞紐能級
高鐵入城,升級廣州火車站為廣州中心高鐵樞紐,與廣州東站聯動打造為面向全國、服務灣區、引領全球的綜合交通樞紐和高端城市門戶。
第75條優化高效能公交服務
分級規劃城市軌道網絡,規劃城市軌道線路14條,總長71.7千米,線網密度2.1千米/平方千米。到2035年,站點800米覆蓋率90%。
按15標臺/萬人的高標準建設綠色交通示范區常規公交系統,結合城市更新補足公交首末站設施,依托軌道站點以兼容和建筑物配建形式建設公交場站,打造土地集約、功能復合的交通樞紐;開通特色循環公交,提供個性化、定制化公交服務;推進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和交通運營服務智能化。
第76條完善高密度道路網絡
合理布局城市道路系統,規劃“內環五橫五縱多聯”干線路網。鼓勵干線道路走廊復合利用,整合地塊及周邊土地資源,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強干線路網重要交叉口用地管控,干線道路與高速公路交叉口應采用互通立交,干線路網交叉口采用互通立交或簡易立交。
結合重點片區更新改造,落實“窄馬路、密路網”理念,加密次、支路網,整體路網密度不小于11千米/平方千米。
道路斷面分配應堅持“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以安全性、連續性、便捷性、舒適性為導向,合理分配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車行道空間,各類交通方式間應物理隔離,在人流密集、活動集聚的地區應提高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的設計標準。
第77條營造高品質慢行交通
構建“一環四徑多核”的慢行步道系統。規劃建設粵環越秀段16.8千米,分別策劃珠水絲路漫道、百年文化漫道、云山游憩漫道,展現花城特色;推進建設主題慢行徑,打造花城特色慢行核,重點設置“地鐵+公交+騎行”接駁設施。
結合軌道車站和地下空間建設立體化慢行交通空間,建構高效、綠色、智能、安全、便捷交通體系。打通斷頭步行節點,打造串聯文化歷史資源的慢行路徑。結合綠道和碧道構建慢行專用路徑。
第78條強化停車需求管理
完善以需求管理為導向的靜態交通政策。優化停車供給結構,形成配建為主體、路外公共停車為輔助、路邊停車為補充的停車設施總體供給格局;實施“公交可達性良好地區適當供給、公交覆蓋薄弱地區基本滿足”的差異化供給策略;強化規劃引領,加大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鼓勵利用自有用地增設停車設施,結合綠地、公交場站和市政設施集約化建設公共停車場。推廣智慧停車系統,推動停車社會化、產業化發展。
第三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第79條地下空間布局與管控
堅持底線約束、安全優先,地上地下協同發展,構建功能復合、體系完善、安全韌性、平戰結合的地下空間。科學評估地下空間資源,確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底線。規劃期內以淺層和次淺層空間為重點開發區域,適當拓展次深層空間。局部地區因特殊需求可適當加大地下空間開發深度。地下空間建設宜優先選取地質條件穩定地區,盡量避讓洼地和內澇易發區等區域,并加強相應工程措施。根據工程可行性和功能需求科學分層布置地下交通、市政等設施。結合規劃交通網絡布局地下空間,提升地下地上連通性,合理開展功能復合利用。
第十章促進土地集約節約高效利用
第一節分區分類實施差異化更新
第80條實施城市更新策略
聚焦“留修改拆”四類更新策略。對生態地區、特殊用地地區、高品質建成區等區域實施原址保留,重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升級;對歷史文化重點保護區域進行保護活化,探索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對老舊小區、低效樓宇等進行改造提升,統籌推動既有建筑改造和活力街區打造;針對閑置低效的存量用地鼓勵以拆除重建的方式進行再開發。
第81條分類施策實施差異化更新
開展全域全要素存量空間資源摸查,根據“地—房—業”的發展效率與發展潛力,綜合評估建立更新資源空間底數,對低效村莊用地、低效居住用地和低效產業用地進行分類施策。
分批分類推進城中村改造。優化空間資源和要素配置,科學合理確定城中村改造單元規劃指標,保障產業經濟發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破解城市“新二元結構”,推進城中村社區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打通水系,串聯文脈、山脈、綠脈,提升空間品質,打造面向未來的宜居社區。
積極穩步推動舊城鎮改造。結合15分鐘生活圈建設,針對居住環境較差、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的舊城鎮,謀劃一批民生導向、功能升級的老舊小區微改造項目,通過增加市政公共服務設施,管線下地,理順交通路網,打通消防通道,對單體建筑進行整治修繕和重建,實現“三線”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環境,提升社區功能。對于城鎮危舊房,根據房屋安全鑒定標準分類進行維修加固和拆除翻新,穩妥有序開展改造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有序疏解專業批發市場。針對已形成明顯優勢的產業批發市場進行轉型升級,針對具有地區特色的部分市場集群進行綜合整治,針對與片區定位不符的低端業態進行有序疏解,釋放存量資源,形成新的產業空間載體,為新動能新產業發展留足空間。
第二節多措并舉實現精細化更新
第82條系統推進公房活化
分類施策,差異化引導公房成片連片更新活化。針對有一定交通、醫療、教育等區位優勢的公房按民生保障類用房進行更新改造,提升多元使用價值;對于具備良好經營條件的公房,通過商業運營的方式,推進首層空間活化利用。
第83條開展舊樓宇更新改造
推動星級樓宇配套設施品質提升,吸引優質企業功能型總部入駐;開展一般樓宇周邊環境整治工作,通過包裝策劃、置換改造,降低空置率;改善老舊樓宇硬件水平,運用政企合作、產權出讓、市場運營等方式盤活閑置資產,激活樓宇經濟活力。
第三節協同推進更新改造與歷史文化保護
第84條協同推進保護與更新
遵循保護優先、合理利用、惠民利民、鼓勵創新的原則,加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等重點地段建設活動管控和設計引導。在保護的前提下,堅持“小規模、漸進式”的更新模式,從品質居住、旅游配套、公共服務方面開展街區活化利用和有機更新,推動歷史城區功能多元化、復合化。營造地標節點和文創內容載體,策劃節點活動,實現長效運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城市修復提升和整體保護發展等實際需要,既有建筑可采取“留改拆”并舉的方式進行更新改造,通過建筑設計和空間營造改善人居環境適應現代生活,在下層次保護與利用實施方案中落實具體措施。
第85條提升街巷空間品質
分類劃定特色騎樓街、廣府商業街、林蔭文化街、傳統生活街、近代風貌街5類傳統街巷,在保持空間尺度的基礎上,通過特色分類管控策略,整治公共設施、建筑界面、標識牌匾、城市照明等協調城市風貌,提升街巷空間品質。
第十一章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第一節規劃實施傳導
第86條健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落實全域覆蓋、分層管理、分類指導的“兩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區級總體規劃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將鎮級與區級總體規劃合并編制,不再單獨編制鎮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包括特定區域、特定領域,為體現特定功能,對空間開發保護利用作出專門安排的各類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包括城鎮開發邊界內的詳細規劃、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等類型。
第87條總體規劃向專項規劃傳導
涉及空間利用的專項規劃,由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區級相關專項規劃要在區級總體規劃的約束下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在編制和審查過程中應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的核對,批復后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
第88條總體規劃向詳細規劃傳導
落實“市級總體規劃—區級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縱向傳導體系,通過“市—區—片區—單元—地塊”空間層級逐級分解落實市、區兩級總體規劃戰略目標、底線管控、空間布局和重大任務等要求。
區級總體規劃落實市級總體規劃的要求,劃定規劃片區,明確片區類型以及底線管控、功能布局、資源利用、要素配置等傳導要求,指導下層次詳細規劃編制。
詳細規劃應傳導并落實總體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結構布局、空間底線和重大設施等內容,并結合具體情況優化落實總體規劃確定的指導性要求。依法審批后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等的法定依據。單元層面詳細規劃重點深化落實總體規劃片區傳導要求,地塊層面詳細規劃重點對具體地塊用途和規劃控制指標要求作出實施性安排。
第89條完善規劃管控機制
加強地上地下空間統籌,建立健全以控制線管控、指標管控、用途管控為核心,剛彈結合的全域全要素規劃管控機制。
健全規劃剛性管控機制。強化底線管控,落實三條控制線等底線要求。加強約束性指標傳導,落實資源總量、利用效率等規劃指標管控要求。
建立規劃彈性管控機制。強化“規劃分區—用地用海分類”有效傳導,基于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分區主導功能,探索規劃用途兼容和復合利用。
第90條建立規劃實施路徑
以戰略重點為牽引,以重大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為抓手,加強對國土空間規劃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和實施推動。加強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加強對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城市更新、生態修復等重大實施項目的空間統籌安排。
第二節規劃實施監督管理
第91條建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要求,結合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實現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和信息交互,為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監督實施、用途管制、開發利用監測監管、生態修復等提供數據支撐和技術保障,提升國土空間治理效率和水平。
及時匯交、整合疊加各類已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成果,形成覆蓋全域、動態更新、權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統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強化規劃實施監督提供依據和支撐,實現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修改和實施監督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92條建立規劃動態評估調整工作機制
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結合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和地理國情監測成果,建立健全各類國土空間規劃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規劃評估。結合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實施評估的結果,對本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完善。
第93條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評估預警機制
加強規劃智慧管理,通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對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各項行為進行動態監測和實施評估,加強對重要控制線、重大戰略區域、重大工程、重點領域等的動態監測和及時預警。
第94條完善規劃實施共同責任機制
加強對本轄區內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的管理。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完善規劃公開制度,積極開展規劃政策解讀,提高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的主動性。堅持先規劃后實施,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開發建設活動,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第三節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
第95條落實規劃法規政策
落實國土空間規劃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落實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圍繞耕地保護、生態修復、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節約集約用地等重點領域,制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的相關配套政策,強化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保障規劃目標和空間布局的有序實施。
第96條落實規劃技術標準
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地方技術標準。
第四節近期實施行動
第97條制定近期實施行動計劃,保障重大項目落地實施
銜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結合規劃體檢評估、全市重大項目安排和財政支出情況,動態編制近期實施行動計劃。推動實施廣州火車站樞紐改造工程,以及推進廣州火車站、環市東重點功能片區周邊舊村莊、舊城鎮等存量空間的全面改造與混合改造;推動專業市場轉型升級,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推進老舊小區微改造,完善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環境、增加開敞空間,煥發老城生機活力;構建珠江文化帶、南粵古驛道、“最廣州”歷史文化路徑等多條特色文化遺產路徑,推進新河浦、北京路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傳承及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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