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廣東省東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意見稿對在實施“光伏+建筑”項目的報裝備案、項目設計標準和規范、施工建設標準、安全生產、驗收并網、運維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文件指出,下列建(構)筑物,不得安裝光伏發電系統:
(一)已鑒定為C級、D級的危房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房屋;
(二)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類、乙類的建筑;
(三)周邊存在大量粉塵和腐蝕氣體的建筑;
(四)已列入拆遷計劃的建筑;
(五)文物建筑;
(六)風景名勝區、歷史建筑的核心保護范圍、傳統村落、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控地帶內安裝后對整體風貌造成不良影響的建筑。
(七)其它不宜加裝光伏的建(構)筑物。
原文見下:
關于公開征求《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科〔2024〕200號),縣府工作會議紀要(93)文件的要求,根據縣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研究起草了《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 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一、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21日
二、提交意見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郵件標題及信封請注明《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
(一)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dyzjjng@163.com
(二)書面信函:請郵寄至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建設一路,郵編:517500;聯系電話:0762-8831537
附件:1.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十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wps
2.東源縣縣域“光伏十建筑”試點工作項目申請表.docx
3.《關于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十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審議稿)》的起草說明.docx
東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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