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阿拉善盟能源局發布《關于調整能源領域集中式光伏項目手續辦理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阿拉善盟能源局根據自治區能源局9月5日關于自治區能源領域集中式光伏項目“一件事”上線試運行的相關通知,結合阿拉善盟地貌類型、文物類型等實際情況,再次對集中式光伏項目手續辦理流程進行梳理精簡。
詳情如下:
各旗區發改委:
為進一步整合優化光伏項目手續辦理流程,實現集中式光伏項目中光伏方陣和配套設施用地同步同期辦理用地備案,加快項目手續辦理進度,近期,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產業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4〕450號》),提出“將包括光伏方陣和配套設施用地在內的項目所有功能分區納入用地范預審范圍,并在預審意見中提出光伏方陣用地和配套設施用地分類管理及用地備案有關要求。以租賃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陣用地實行用地備案管理。用地單位簽訂租地協議(補償協議)后在15個工作日內持用地備案申請等材料,向旗縣市區自然資源、林草主管部門進行用地備案。對項目資料齊全、符合用地備案要求的,旗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用地備案文件,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用地備案信息錄入全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管系統。”
同時,阿拉善盟生態環境局將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縮減至15個工作日。
我局根據自治區能源局9月5日關于自治區能源領域集中式光伏項目“一件事”上線試運行的相關通知,結合我盟地貌類型、文物類型等實際情況,再次對集中式光伏項目手續辦理流程進行梳理精簡,現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積極向企業宣傳,幫助為企業做好項目手續辦理服務。
附件:附件1 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產業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2 阿拉善盟“集中式光伏項目一件事”辦理流程圖.xls
附件3“集中式光伏項目一件事”辦理流程表.xls
阿拉善盟能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