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抽水蓄能電站投運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負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儲能市場化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智能化調度體系逐步形成,支撐全國新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各類新型儲能的技術經濟優勢,結合電力系統不同應用場景需求,選取適宜的技術路線。圍繞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長壽命等要求,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裝備集成創新和攻關,著力攻克長時儲能技術,解決新能源大規模并網帶來的日以上時間尺度的系統調節需求。探索推動儲電、儲熱、儲冷、儲氫等多類型新型儲能技術協調發展和優化配置,滿足能源系統多場景應用需求。
《意見》強調,推動“云大物移智鏈邊”、5G等先進數字信息技術在電力系統各環節廣泛應用,增強氣象、天氣、水情及源網荷儲各側狀態數據實時采集、感知和處理能力,實現海量資源的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提升電源、儲能、負荷與電網的協同互動能力。深入挖掘可調節負荷、分布式電源等資源潛力,支持通過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主體聚合形成規模化調節能力。鼓勵新能源企業通過自建、共建和租賃等方式靈活配置新型儲能,結合系統需求合理確定儲能配置規模,提升新能源消納利用水平、容量支撐能力和涉網安全性能。
《意見》要求,在電網關鍵節點,在偏遠地區和輸變電站址資源緊張地區,合理建設電網側儲能,適度替代輸變電設施。圍繞大數據中心、5G基站、工業園區等終端用戶,依托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戶側儲能。探索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等用戶側儲能設施建設,推動電動汽車通過有序充電、車網互動、換電模式等多種形式參與電力系統調節,挖掘用戶側靈活調節能力。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負荷聚合商等主體作為整體接入公用電網并接受電網統一調度,實現內部多主體的協同優化,降低大電網的調節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