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2025年溫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發布。擬安排市級政府投資項目254個,年度計劃投資276億元。
原文如下:
2025年溫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
一、有關情況說明
(一)計劃編制范圍。
市級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利用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資金,采取直接投資、項目資本金等注入方式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具體包含以下內容:
——各有關單位利用市本級財政預算資金,直接投資建設或項目資本金注入建設的基本建設項目以及維修改造、非單純信息化建設等項目;
——由省屬部屬單位實施,市本級財政預算資金參與出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如符合條件的機場、港口、高速、鐵路等項目;
——由區級審批,市、區兩級財政共同出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項目;
——溫州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管委會、溫州生態園管委會利用本單位財政預算資金直接投資建設的基本建設項目;市城發集團利用封閉區資地平衡資金直接投資建設的項目。
(二)項目入選標準。
列入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類計劃,原則上要求是2024年底前完成工可批復或已經市本級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投資項目決策研究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項目。特別重要的,可以由項目建議書批復等正式依據替代。根據項目建設階段,分為續建(含建成)、開工兩類項目。
列入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前期類計劃,基本要求是2025年主要開展前期工作,“十五五”期間能開工的項目。
二、項目安排情況
擬安排市級政府投資項目254個,年度計劃投資276億元。其中,市本級項目(含城發集團)220個,年度計劃投資256.3億元,市本級財政資金安排14.5億元(含前期經費5000萬元),封閉區資地平衡資金安排10.2億元;市級功能區(海經區、生態園)項目34個,年度計劃投資19.8億元,功能區財政資金安排5.3億元。
從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安排看,續建項目65個,年度計劃投資199.6億元;新開工項目29個,年度計劃投資56.6億元;前期類項目126個。
從市級功能區項目安排看,海經區項目14個,年度計劃投資18.6億元;生態園項目20個,年度計劃投資1.2億元。
三、實施類項目計劃管理
(一)強化政府投資全鏈條管理。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包含規范的政府決策、前期審批、建設監督、竣工驗收等流程。各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計劃要求,加快項目實施和前期推進,鼓勵引導本土工業產品參與配套。續建項目要爭取早日建成投用,更好地發揮政府投資項目示范帶動作用;開工項目要加強協調服務,加快破解征地拆遷、要素保障、配套工程等難題,及時向發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反映項目推進中需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按期啟動實施。財政部門要根據計劃安排以及工程建設進度及時足額撥付資金。
(二)強化計劃執行剛性。政府投資項目計劃下達后,要嚴格按照計劃實施。無正當理由不實施或者不按照建設工期實施已批準的政府投資項目,依據《政府投資條例》責令項目業主進行改正,根據具體情況,暫停、停止撥付資金或者收回已撥付的資金,暫停或者停止建設活動,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確需調整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或者增減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內容納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一并編制調整,嚴格按程序報批。
(三)強化項目監督管理。發改部門和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應當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各有關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應落實專人,認真及時做好政府投資項目有關進度信息報送工作,于每月2日前將項目進度報表及有關信息報送市發展改革委。
四、前期類項目計劃管理
列入前期計劃的項目,可按規定委托中介機構或自行研究編制項目建議書,前期研究經費確需財政保障的,由市、功能區財政部門列入當年度財政預算。未列入前期計劃的,原則上財政不安排前期研究經費。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加快項目前期推進,需要國家、省審批的項目要積極向上匯報銜接,爭取盡早獲批。前期類項目在前期研究達到必要深度后,由項目申報單位提出擬實施申請,按規定報請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