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公室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云南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云南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云南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適用于開展2025年度及之后的云南省內綠色電力交易。
文件提到,已注冊的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可直接參與綠色電力交易,不需要提供額外的注冊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指出,零售側綠色電力交易通過零售用戶向售電公司購買綠色電力零售套餐的方式開展。相較于普通的電力零售套餐,綠色電力零售套餐的套餐參數增加綠電類型、綠色電力交易電量、綠證價格、是否允許售電公司確認溯源結果。
綠色電力交易電量。分別約定“其他水電”“風電”“光伏”等各類型綠電的電量,申報電量通過交易周期內實際用電量的一定比例的方式明確。申報最小單位為1%,分別約定“其他水電”“風電”“光伏”等各類型綠電的比例,綠電類型可多選,各約定比例不大于100%,不小于0,且所有比例加總不大于100%。
綠證價格。申報值不小于零,最小單位為0.01元/MWh。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