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浙江能源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聯合印發《浙江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后,浙江電力現貨市場第6次結算試運行工作順利啟動,目前已連續運行5個月。近期,浙江能源監管辦啟動了浙江電力現貨市場配套實施細則的首次修訂工作,解決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發揮電力現貨市場作用。
本次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建立用戶側全面參與電力市場、代理購電參與電力現貨交易的機制,健全適應更多主體參與電力現貨交易的規則體系;優化市場力監測與緩解措施,完善電力現貨市場風險防控機制;優化燃氣機組交易出清與“氣”“電”銜接,完善調頻輔助市場規則和費用疏導機制等內容。重點解決電力市場主體覆蓋不全,中長期與現貨銜接不充分,“氣”“電”協調等問題,進一步完善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本次修訂過程中,為確保實施細則修訂質量,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浙江能源監管辦“開門定規則”,組織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浙江電力調控中心、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會同有關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等各類型主體全面參與,多次召開各層次的專題討論會,明確了市場出清、市場力監測、系統建設、代理購電申報、信息披露等主要修訂思路和工作原則。
本次修訂完成后,浙江電力現貨市場配套實施細則將面向社會全面征求意見,經浙江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由浙江能源監管辦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審定后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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