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同意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投資主體變更的批復,投資主體由國能開遠發電有限公司變更為國能滇南開遠發電有限公司。詳情如下: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投資主體變更的批復
云發改能源〔2024〕1010號
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報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投資主體變更的請示》(紅發改基礎〔2024〕311號)及有關文件收悉。結合省能源局對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投資主體變更的行業審查意見,現就該項目投資主體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已納入《云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云南省綠色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云南省電力發展“十四五”規劃》,是全省“十四五”期間擬新增480萬千瓦煤電項目之一。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于2023年10月核準批復了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項目代碼:2309—532502—04—01—620376。項目單位為:國能開遠發電有限公司。
二、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和備案實施辦法的通知》(云政規〔2023〕2號)有關規定,原則同意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投資主體由國能開遠發電有限公司變更為國能滇南開遠發電有限公司。
三、除上述內容外,本項目其他核準事項仍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云發改能源〔2023〕1074號)文件執行。未經核準變更程序,不得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其他內容進行調整或變更。
四、請省能源局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和指導,請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項目建設全程加強監督,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有關部門批復內容進行建設。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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