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加強新能源與火電、抽蓄、儲能和高載能項目等協同規劃,統籌平衡好不同種類、不同利用方式新能源項目的關系,合理安排新能源建設規模,推動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通知》強調,電網企業要按照《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導則》(DL/T2041-2019)要求,定期組織開展以縣域為單位的屋頂分布式光伏承載力評估和可接入容量測算,明確本地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可開發空間規模及消納風險預警,經屬地能源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優先支持綠色區域內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建設,但不將預警信息作為限制項目開發的依據,紅色、黃色區域允許項目納入建設規模并引導企業謹慎開發。對屋頂分布式光伏接網和消納矛盾突出的區域,電網企業按季度(或按月份)逐站、逐線、逐臺區公布可接入屋頂分布式光伏容量,按各級電網設備反向負載率不超過80%。
《通知》還指出,電網企業應充分發揮平臺作用,圍繞高比例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深入研究創新電網結構形態和運行模式,積極完善低壓屋頂分布式光伏涉網技術規范,2024年1月1日(含)后并網的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具備“可觀、可測、可控、可調”功能,存量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過加裝調控設備逐步具備調控能力,加快建設堅強可靠的智能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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