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重啟進程的推進,中國全國碳市場迎來了有力的補充,同時電-碳協同機制也迎來新的發展契機。
生態環境部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的4項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為CCER的重啟奠定了基礎。這一消息引發了業內人士對電-碳協同的探討。在CCER重啟的背景下,業界普遍關注CCER會如何影響電-碳協同,目前電-碳協同為何尚未實現真正的有效協同,以及在未來的發展中還需要哪些方面的統籌。
對全國碳市場的有力補充
CCER的重啟被認為將為全國碳市場提供有力的補充。由于電氣化程度逐步提高,行業內對于加強電-碳兩個機制之間銜接的需求愈發強烈。專家認為,CCER機制是對全國碳市場的重要補充,能夠激勵碳減排項目的發展。未來,碳減排項目將在CCER市場上進行開發和交易,為環境帶來額外的收益。
張彩平表示,CCER的重啟將吸引更多資金流入可再生能源項目,進而擴大綠電市場規模,激發綠電市場的活力和綠證消費需求。相較于綠證,CCER不限制交易次數,使控排企業有更多的履約選擇,同時也能滿足其他市場主體的差異化綠色消費需求。
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
盡管CCER的重啟被認為對電-碳協同帶來積極影響,但業內專家也指出兩個機制之間仍存在一些交叉點,需要進一步完善。首先,CCER和綠證兩種機制之間存在一定的交叉,需要更清晰地界定它們的關系。其次,對于已經獲得綠證的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其在CCER市場中的地位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明確。
此外,當前電-碳協同的作用尚未顯現,綠證與碳市場兩個機制還未形成有效的銜接。企業購買的綠證不能在碳市場中體現其環境屬性,而在碳市場中購買的碳配額與CCER項目、綠電的碳排放核算也尚未實現統一。在政策協同方面,需要更加重視政策執行者和使用者的需求,同時建立電力與碳市場的統一數據體系,解決數據互通問題。
障礙正逐步打破
盡管存在一些挑戰,但當前已有地區開始率先實現對綠電在碳市場中的價值認可。例如,北京市和上海市分別發布了關于綠電在碳市場中排放核算的通知,明確了綠電排放量為零的政策。這為電-碳協同的發展打破了一些障礙。
在CCER的重啟下,電-碳協同機制有望得到更好的發展。需要通過明確政策、建立統一數據體系、解決碳排放核算的問題等方面的努力,進一步推動電-碳協同的發展,為中國的雙碳目標提供有力支持。